温州成立困难教师帮扶中心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8-12-15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本报讯(陈有为 记者 朱振岳)为及时帮助因灾病致贫的特困教师,浙江省温州市日前成立了困难教师帮扶中心。目前,该中心已筹集100多万元资金并着手建立困难教师电子档案。

  温州市教育局局长林卫平表示,今后将提高困难教师帮扶标准,真正解除特困教师的后顾之忧,让他们人人都能站稳讲台。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出台的《温州市困难教师帮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,帮扶资金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、市慈善总会资助,市教育局安排专项资金,社会各界捐赠等组成。帮扶对象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(含幼儿园)、单位在职困难教师。教师因自然灾害(如地震、台风等)或突发事故(如交通事故、火灾等)造成家庭贫困的,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,一般不超过1万元;教师因患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,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重大疾病,在医保定点医院认可范围内的年治疗费,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万元(含药品和住院费,以社保局审检为准),家庭特别困难的,一次性补助25%至50%,一般不超过2万元;教师因配偶患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,造成家庭贫困的,一般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慰问金。据悉,温州各县(市、区)今后也将陆续建立困难教师帮扶分中心。